2023-06-15 10:28:01
應急發電機組應具備哪些基本要求?
應急發電機組主要用于重要場所,在緊急情況或事故后瞬間停電,通過應急發電機組迅速恢復并延長一段供電時間。應急發電機組作為一個應急電源,應具備以下基本要求:
應急發電機組
1、具備手動、自動兩種操作模式。
2、自動啟動
當正常供電出現故障(斷電)時,應急發電機組能自動啟動、自動升速、自動合閘,向應急負載供電。
3、自動停機
當正常供電恢復,經判斷正常后,控制切換開關,完成應急電到正常電的自動切換、然后控制發電機組降速到怠速、停機。
4、三次啟動功能
應急發電機組應有三次啟動功能, 若第一次啟動不成功,經10秒延時后再次啟動,若第二次啟動不成功,則延時后進行第三次啟動。三次啟動中,只要有一次成功,就按預先設置的程序往下運行;若連續三次啟動均不成功,則視為啟動失敗,發出聲光報警信號。
5、自動保護
應急發電機組在運行過程中,如果出現油壓過低(小于0.3MP)、冷卻水,溫過高(大于95度)、電壓異常故障,則緊急停機,同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,如果出現水溫高(大于90度)、油溫高等故障。則發出聲光報警信號,提醒維護人員進行干預。
6、自動維持準啟動狀態
應急發電機組能自動維持準啟動狀態。此時,機組的自動周期性預供油系統、油和水的自動加溫系統、蓄電池的自動充電裝置投入工作。